甘肃省陇南市关于9起违反纪律作风典型问题
2022/11/15 来源:不详1.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牵头单位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年4月13日凌晨6:30左右,武都高速出口疫情检查站值班值守人员未及时对经十天高速来武都区的林某某一行3人落实隔离管控等防疫措施,给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武都区纪委监委对江南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牵头单位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江南街道办、区公安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等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政务警告处分。
2.两当县个别单位疫情防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近期,两当国际大酒店在疫情期间,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擅自举办婚宴,就餐人数达20桌之多,造成人员大量聚集,且未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温、佩戴口罩及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一周两次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两当县工信和商务局、城关镇市场监管所作为城区酒店的监管责任单位,对上述问题的发生未能引起足够重视,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督检查不到位,疏于监管。经两当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以上两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3.西和县马元镇金泉村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中相关人员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年2月21日,马元镇金泉村发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西和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村在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中,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镇司法所长、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监委会主任、五社社长、六社社长履职尽责不到位,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中存在重安排、轻检查的问题。年4月22日,西和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并责令辞退了长期脱岗的社长。
4.宕昌县哈达铺高速路口检疫点对来宕返宕车辆查验工作不实不细,木耳乡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问题。年3月29日,高速公路哈达铺出口疫情监测点值班人员在来宕返宕车辆查验中,未严格落实“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查验规定,对1名行程码带*人员未及时发现,存在人员漏查现象。该名行程码带*人员回家后在木耳乡布竜村参加丧事吊唁活动,木耳乡布竜村对其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且未督促落实“红事缓办、丧事简办”的要求,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局面。年4月,宕昌县纪委监委给予哈达铺镇上竜布村党支部书记、哈达铺镇王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家村党支部副书记、木耳乡副乡长、木耳乡公共事务中心主任、布竜村驻村干部、布竜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的处理。
5.礼县部分县直单位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视频会上不按要求参会的问题。年4月25日,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礼县分会场要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县人社局、审计局、金融办、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司法局、民族宗教局派副职顶替参会;县民政局、交通局、教育局派副科级干部顶替参会。年4月29日,礼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上述12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6.徽县永宁镇永街村第一疫情防控监测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年3月19日晚,徽县永宁镇永街村第一疫情防控监测点帐篷内7人未佩戴口罩、聚集聊天、吃瓜子,落实查验、测温、登记等防控措施不严不实不细,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徽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永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带班负责人永街村下街社社长做出了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的处理。
7.成县店村镇、小川镇未按时上报返成人员排摸数据的问题。年7月12日晚成县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对重点区域来成返成人员进行排摸管控,并于7月13日中午12时前上报排摸信息,但店村镇、小川镇未能在12点前上报摸排数据。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店村镇、小川镇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到位,存在慢作为情形,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数据汇总进度。成县作风办责令两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分别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对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8.康县周家坝镇卫生院李山分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康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暗访组在周家坝镇卫生院李山分院督查时发现,该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预检分诊无人值守,未查验就诊患者等来访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未测量体温等问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康县纪委监委对周家坝镇卫生院李山分院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9.文县梨坪镇干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减灾“双防”工作中不在岗的问题。年7月14日,文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督查组督查梨坪镇“双防”工作时发现,梨坪镇个别干部存在不在岗的情况。在文县上下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开展疫情防控和防汛减灾工作的关键时期,梨坪镇干部郭某、王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律作风涣散,未按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按照《文县疫情防控和防汛减灾期间工作纪律》要求,对2名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责成梨坪镇党委对其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