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卫校学生确诊,均曾参加核酸采样工作
2023/1/26 来源:不详10月29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疾控中心报告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感染者,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0日,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称,3人均为天水市卫校学生。
3人行程轨迹显示,他们均曾参加核酸采样志愿工作至凌晨,有人甚至是通宵。
确诊病例1:
张某,男,17岁,汉族,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人,现住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2日—15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16日,13:00乘出租车到兰天广场旁的水果街,16:00乘坐21路公交车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7日,16:00到学校门口洗澡堂洗澡,之后返回学校。
10月18日至23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24日,15:10乘大巴车前往麦积区,17:30在麦积区天嘉酒店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培训,18:10乘大巴车前往社棠镇,19:10在社棠镇政府食堂就餐,21:00乘车至柏林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
10月25日,3:00乘车到社棠镇政府送采集箱,5:00返回麦积区地质宾馆,9:00早餐,10:00乘大巴车到社棠镇,11:00乘车到柏林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12:00在柏林村村委会就餐,14:00继续参与核酸检测采样,21:30乘车到社棠镇政府交接采集箱。
10月26日,凌晨零时返回麦积区地质宾馆,12:00午餐后在一楼大厅等候核酸采样,16:00做核酸检测,18:00乘车离开麦积区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27日,5:00经10:1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12:00转至秦州区隔离点隔离管控并再次采样检测。
10月28日,确诊后于22:35医院。
确诊病例2:
张某某,女,17岁,甘肃天水麦积区人,现住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3日,17:30在天水市卫生学校公交站乘坐21路公交车到兰天城市广场,再转乘10路公交车19:00到麦积区中滩镇雷王村,住其父出租屋。
10月14日,早上乘其父摩托车从租住地到石佛镇张坪村下坪家中,16:00乘其父摩托车至中滩镇雷王村,乘坐10路公交车至兰天城市广场,后转乘21路公交车于17:00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5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16日,15:00在天水市卫生学校公交车站乘21路公交车到兰天城市广场,后步行经百货大楼、藉河风情线、红桥散步,18:00乘坐21路公交车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7日—23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24日,上午在校未外出,15:10乘大巴车前往麦积区,17:30在麦积区天嘉酒店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培训,18:30入住麦积区地质宾馆,后乘车至麦积镇宏罗村,晚餐后于21:00连夜参与核酸检测采样。
10月25日,3:00返回麦积区地质宾馆,8:30早餐后到麦积镇宏罗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22:00乘车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整理样本。
10月26日,4:00乘车返回麦积区地质宾馆,9:30前往麦积镇宏罗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19:00乘车离开麦积区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27日,3:00经10:1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10:00转至秦州区隔离点隔离管控并再次采样检测。
10月28日,确诊后于16:00医院。
确诊病例3:
何某,男,17岁,汉族,甘肃天水秦州区人,现住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2日—15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16日,12:00乘坐24路公交车至永红家园家中,15:30步行至南山体育场跑步,17:00返回永红家园。
10月17日,18:30乘坐出租车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18日至23日,在天水市卫生学校,未外出。
10月24日,15:10乘大巴车前往麦积区,17:30在麦积区天嘉酒店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培训,18:10乘坐大巴车前往社棠镇政府,19:10在社棠镇政府食堂就餐,20:30乘车至李家渠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
10月25日,3:00返回麦积区地质宾馆,9:00早餐后于10:00乘大巴车到社棠镇政府,10:40乘车前往李家渠村参与核酸检测采样,12:00在李家渠村村委会就餐,14:00继续参与核酸检测采样,19:00在社棠镇政府旁边餐馆就餐,后乘坐大巴车返回地质宾馆。
10月26日,上午在麦积区地质宾馆休息未外出,12:00午餐后在一楼大厅等候核酸采样,16:00做核酸检测,18:00乘大巴车返回天水市卫生学校。
10月27日,5:00经10:1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10:00将其转送至秦州区隔离点隔离管控并再次采样检测。
10月28日,确诊后于16:00医院。
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要求对张某某、张某、何某活动轨迹进行流行性病学调查,对与其接触人员展开追踪和管控,对相关场所采取封闭式管理并进行消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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