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院镇宣统初年划分自治,镇域属嘉兴县地划

2024/6/3 来源:不详

年的濮院镇,总面积64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0.1平方公里,生活着位、涉及个姓氏的男女老少。这遍地的工厂,繁华的市场,铸就了一个年地区生产总值47亿元的全国工商名镇。回望民国初年,镇域四栅内广袤各三里许,附加广十六里袤十七里的乡脚,拢共生活着余男女老少。这是一个典型的依托于乡村兼营工商的江南市镇。我们再将目光略略抬起,着眼于更遥远的往日,濮院又是如何一路走来的呢?这一路可谓痕迹斑驳,扑朔迷离。然而,循着尘封的故纸堆提供的线索,经过审慎考证,我们还是将历史脉络一一厘清,濮院镇形成的几个关键时点赫赫然凸显眼前。在探索镇史前,我们有必要先搞清何为“镇”。其实,镇作为一种地理空间概念的提出,其源出大致有二:一是古代在边要形胜之地设置,驻兵戍守。早在北魏孝文帝(公元~年)时即始“设官将禁防者谓之镇”(《魏书·韩均传》)。北魏时设镇之地有州、郡治所和全不立州郡之地两种,镇将多为兼理军民政务。唐代,镇使、镇将除捍防守外,还向人民征收器甲粮饷,掌握着地方实权。譬如唐乾符六年(),朝廷出于镇压黄巢义军的军事目的,升御儿乡(今桐乡市境内)为义和镇,并派镇遏使。到了宋初,朝廷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罢镇使、镇将,收其权归知县,除人口众多、商业繁荣的镇之外,多数罢废。那些由小军事要地、盐场、驿司和少数商业集市演变而成的镇,如海盐的澉浦镇等,及至明清的一些年代里,仍部分地延续着宋前的基本治理模式。此类镇仍由“选人”充任监镇,负责农业税外的税收,并“兼烟火公事”。镇署俨然是“准政权”机构,镇也称得上“准建制”单位。二是指市镇,宋代以降县以下的小商业都市。宋代高承所著《事物纪原》卷七《库务职局》:“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或以官监之。”譬如南宋时期,大批充任乡村经济文化共同体的集市,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成为江南市镇。元初的至元《嘉禾志》卷之三“镇市”,所列仅魏塘镇、白牛镇两镇。同时载有三市,陶庄市、新城市、永乐市(濮院镇前身)。上述市镇在清朝末年前,尽管民间认同、官文见诸,但与近代意义的建制镇还是存有巨大的差别。它没有明确固定的疆域,没有隶属官方的行政组织,官方在对它的治理上,有别于乡村的地方,无非就是通过不同渠道,向“坊郭户”们收取商业税等等而已。在朝廷的里甲、保甲制度中,州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从来是以“户”为基准,为牌、为里、为甲、为保,而没有市和镇的位置。在历史变迁的大部分年代里,乡也不过是编户、稽征的计算单位,而不是一级行政机构。无论乡里是否合一,乡官是否变成职役,里甲、保甲建制都是以丁口为编户依据,它从不拘泥于自然存在的镇、乡、村的地理空间。在这种治理体制下,往往同一里甲的居民,会分散在不同的自然市镇和村庄,此等扭曲状态,也是市镇欲成为统一行政区域和组织,所难于逾越的障碍。可以这么说,此等年代的镇,主要还是一个经济文化意义上的存在。一直要到清康熙末年,朝廷推行“顺庄编里法”,让自秦汉以来以丁口为准的征赋派役制度划上了句号。此后,州县以下的自然镇、乡村逐渐与古老的保甲重合,以镇、乡、村为主体的“现代行政区划”才渐渐开始萌芽。又过去了约二百年,一直要到清末民初,中国社会才在上述两类市镇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种具有基层行政建制,拥有相应的行政区域和行政组织的地理空间——镇。显见,濮院镇是在古代江南工商市镇基础上变迁而来的。它在历史的偶然与必然中最终成为了近代城镇,而这个渐变过程大致可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槜李幽湖“濮院镇古槜李墟也。……前此汪然悉为巨浸。”“镇自宋建炎以前,特御儿(崇德县)一草市耳,逼镇为吴越战场”(摘自《濮川志略》)。“盖幽湖之名最古,在未立镇之前。桐邑志云:范蠡坞在濮镇,相传少伯泛湖,同西子过此,即今之幽湖”(摘自《濮录》)。翻开濮镇旧志,晋、唐两朝北方汉族的两次大南迁,没在其中留有明显的记载。然而这并不代表此地没有北人迁入,因为像王母桥西堍,创立于宋武帝庚申(公元年)的韦天亭等南朝遗迹,还是间接印证了,镇域没有缺位于前两次大南迁历史。宋靖康后,伴随着北方汉族的第三次大南迁,濮院终于走进了历史文献。二、濮氏卜居濮凤字云翔,山东曲阜县亲贤乡人。父名原,字南岩。凤弟凰,字云隐,兄弟俱仕宋。濮凤于靖康初被举荐任著作郎。建炎三年(),扈从高宗南渡。绍兴五年()(《濮川志略》起家“原本附参”载),访胜寻找卜居之地,至梧桐最盛的幽湖,因历来有“凤栖梧桐”之说,适与其名相符,便定居于此。濮家落户本地的始祖,在幽湖旁建起了濮氏庄园。由于幽湖处于河网地带,故又有濮川、梅泾之称。三、帝赐“濮院”宋淳祐五年()九月,幽湖濮氏六世孙濮斗南“更降两官,左正言郑宷言其附权相也”(摘自《宋史全文》卷三三)。显然,由于上一年史嵩之罢相,作为权相近属的濮斗南,仕途便遭重挫,渐淡出政治舞台。致仕不久,濮斗南谢政归里,诏赐其第曰“濮院”,此域方得承续至今的地名。四、市镇成形元至大二年(),濮氏十世孙濮鑑“于市中立四大牙行,收积机产,远方商贾旋至旋行,无羁泊之苦,因有永乐市之名。嗣后市业日盛。从皇庆、延祐及天历、至顺间,寺观崇隆,园庄环绕,其盛可知”(摘自《濮川所闻记》)。此时之濮院,古代市镇的内涵已然形成。五、镇名入志明万历年间(~),《秀水县志》云:“濮院镇在治西南三十六里。”“镇”的称呼见诸于官方文案了。然此时的濮院镇,仍只是一个经济文化地理空间,既无明确疆界亦无明确镇治机构。镇地分属秀水、桐乡、嘉兴三县管辖,地域相应划入三县治下的乡、都、图。六、官绅共治清雍正间,嘉兴府照磨厅署移驻濮院,管辖濮镇嘉秀桐三县地方。清初,镇区有二十坊,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廿八日改设十八坊(桐境八坊、秀境十坊),咸丰十年()三月,再改设为二十四坊(《濮镇纪闻》载)。坊的设立,区分了“坊郭户”和“农业户”,既便于官方摊税,也增强了基层消防、治安等功能,完善了官民对接的自治功能。清中期后,镇域开始设立汛防所、警察分所、水警分队、厘捐局、邮务分局等官方机构。同时丝业公会、绸业公会、机业公会、米业公所、稑陈公所等行业公会相继成立,它们大多拟具章程,分呈嘉、秀、桐县衙立案。清光绪三十二年()濮院镇秀桐两界联合设立濮院商会分所和濮镇保商团,隶属桐乡县商会(《濮院志》载)。此间,虽尚未出现冠濮院之名的行政区域和行政组织,但镇地在“生产生活之管、养、教、卫等方面”,已形成官绅共治的格局。七、走入近代进入清代,镇域仍为嘉秀桐三县属地,直至宣统初年划分自治,镇域属嘉兴县地划入王店区。宣统三年(),镇地秀桐合组,统称濮院乡,设自治公所(《濮院志》载),濮院始有明确的行政区域和自治组织。民国22年(),镇地分属嘉桐两县,是年,分设桐濮、嘉濮两镇公所。两镇均实行保甲制,桐濮13保,嘉濮7保,涵盖了所有街坊和“传统乡脚”的部分村庄。濮院镇拥有了相应的行政区域和行政组织,并纳入了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成为县治下的基层行政建制单位。自此,濮院遂完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城镇之嬗变。--END文/杨翛图片:陈滢杨翛,濮院镇人。在家乡完成小学、中学学业,年毕业于湖师院。先后任职于桐乡三中、桐乡市职教中心、技师学院,年退休。喜好阅读,乐于家乡公益事业。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yf/714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